基本解释
纠错1. 量輕重:稱量(liáng)。
2. 叫,叫做:自稱。稱呼。稱帝。稱臣。稱兄道弟。
3. 名號:名稱。簡稱。稱號。稱謂。職稱。
4. 説:聲稱。稱快。稱病。稱便。
5. 贊揚:稱道。稱許。稱頌。稱贊。
6. 舉:稱兵。稱觴祝壽。
1. 適合:稱心。稱職。相稱。匀稱。對稱。
1. 同“秤”。
详细解释
纠错動詞
(1) 符合,相當、噹
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傷仲永》
薄罰不爲慈,誅嚴不爲戾,稱俗而行也。——《韓非子·王蠹》
夫才德不稱,固自知之矣。——宗臣《報劉一丈書》
(2) 又如:對稱;相稱;稱合(相當、噹);稱任(稱職,猶勝任);稱位(與職位相符)
(3) 另見
動詞
(1) (形聲。從禾,爯(
)聲。( )本義:稱量物體輕重的器具。這個意義後來寫作“秤”。又指稱量)(2) 測定重量
苦稱量之不審兮。——《楚辭·惜誓》。注:“稱所以知輕重。”
(3) 又如:稱物(衡量物之多少,輕重);稱亭(稱量平正);稱驗(過稱檢驗)。泛指衡量、揣度。又如:稱體裁衣(比喻按照實際來辦理);稱斤約兩(比喻權衡得失);稱功(衡量功勞,與功績相比)
(4) 叫做;稱呼;號稱;把…説成
稱帝而治。——《戰國策·秦策》
幸蒙大恩,賜號稱王。——《漢書·李廣蘇、囌建傳》
馬伶,名錦,字雲將,其先西域人,當、噹時猶稱馬回回雲。—— 清· 侯方域《馬伶傳》
(5) 又如:自稱;通稱;稱名(稱呼名字);稱作(叫做);統稱(總起來叫);稱諱(稱呼名字);稱孤(稱王,稱帝)
(6) 述説;聲稱
旄期稱道不亂者。——《禮記·射義》
知其不足稱也。——《國語·晋語》
手把文書口稱敕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賣炭翁》
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、囌、 項燕。——《史記·陳涉世家》
(7) 又如:口稱(口頭上説);宣稱(聲稱)
(8) 舉起
稱彼兕觥。——《詩·豳風·七月》
稱爾戈,比爾乾、幹,立爾矛。——《書·收誓》
元祀惟稱。——張衡《東京賦》。注:“皆訓舉也。”
(9) 又如:稱觥(舉杯祝酒);稱觴(舉杯敬酒)
(10) 稱贊,贊揚
禹稱善人,不善人遠。——《左傳·宣公十六年》
使人高賢稱譽己者,心之力也。——《淮南子·人間》
稱譽者登進,忤恨者誅傷。——《漢書·劉嚮傳》
將軍嚮寵…曉暢軍事,嘗用于昔日,先帝稱之曰能。—— 諸葛亮《出師錶》
近年共稱柳敬亭之説書。—— 清· 黄宗羲《柳敬亭傳》
(11) 又如:稱揚(稱贊,贊許);稱賞不已(連連稱贊);稱奬(稱贊誇奬)
(12) 舉事,領兵造反
敢行稱亂。——《書·湯誓》
而稱兵以害我。——《左傳·襄公二十七年》
不可以稱兵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孟春》
(13) 又如:稱亂(舉兵作亂)
(14) 舉薦
繁稱文辭,天下不治。——《戰國策·秦策》
(15) 又如:稱賢(舉用賢能);稱薦(舉薦)
名詞
(1) 稱呼。稱謂 。如:尊稱;敬稱;謙稱;卑稱;愛稱;美稱;昵稱
(2) 名稱 。如:俗稱;彆稱;統稱;簡稱;職稱;美稱
(3) 另見
(秤)名詞
(1) (稱爲“稱”的簡化字) 測定物體輕重的器具,後作“秤”
稱,銓也。——《説文》
角鬥稱。——《淮南子·時則》。注;“量器也。”
(2) 又如:過稱(用秤量)
(3) 另見
康熙字典
纠错稱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處陵切,音爯。知輕重也。《說文》銓也。春分而禾生,夏至晷景可度,禾有秒,秋分而秒定,律數十二秒當一分,十分爲寸,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,十二分爲銖。故諸程品皆从禾。《禮·月令》蠶事旣登,分繭稱絲效功,以共郊廟之服。
又揚也,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以能誦詩書屬文,稱於郡中。
又言也。《禮·檀弓》言在不稱徵。《射義》好學不倦,好禮不變,旄期稱道不亂。
又舉也。《書·牧誓》稱爾戈。《疏》戈短,人執以舉之,故言稱。
又名號謂之稱。《孟子·題詞》子者,男子之通稱。
又姓。《前漢·功臣表》新山侯稱忠。
又《廣韻》昌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昌孕切,𠀤音秤。權衡正斤兩者。俗作秤。見前。
又度也,量也。《易·謙卦》君子以稱物平施。
又適物之宜也。《易·繫辭》巽稱而隱。《禮·禮器》禮不同,不豐,不殺,蓋言稱也。
又愜意。《爾雅·釋詁》稱,好也。《註》物稱人意亦爲好。
又相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輿人》爲車輪崇車廣衡長,參如一謂之參稱。《註》稱,猶等也。
又衣單複具曰稱。《禮·喪大記》袍必有表,不襌。衣必有裳,謂之一稱。《註》袍,褻衣,必有以表之,乃成稱也。
又副也。《前漢·孔光傳》無以報稱。
又舉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當其有者,半賈而賣,亡者取倍稱之息。《註》稱,舉也。今俗謂之舉錢。
说文解字
纠错说文解字
稱【卷七】【禾部】
銓也。从禾爯聲。春分而禾生。日夏至,晷景可度。禾有秒,秋分而秒定。律數:十二秒而當一分,十分而寸。其以爲重:十二粟爲一分,十二分爲一銖。故諸程品皆从禾。處陵切
说文解字注
(稱)銓也。銓者、衡也。聲類曰。銓所以稱物也。稱俗作秤。按爾、幷舉也。偁、揚也。今皆用稱。稱行而爾偁廢矣。从禾。爯聲。處陵切。六部。廣韵又昌孕切。是也、等也。銓義之引伸。春分而禾生。上文云。以二月生。日夏至晷景可度。禾有秒。謂其時禾乃有芒也。秋分而秒定。上文云。以八月孰。孰時芒乃定。律數十二。句。十二謂六律六吕也。十二秒而當一分。十二兩字舊奪。今補。下文云十髮爲程。一程爲分。十分爲寸。然則十二禾秒而當十髮。淮南天文訓作十二蔈而當一粟。十分而寸。天文訓作十二粟而當一寸。其㠯爲重。以衡輕重也。十二粟爲一分。此粟謂禾粟。十二分爲一銖。百四十四粟也。天文訓曰。十二粟而當一分。十二分而當一銖。十二銖而當半兩。衡有左右。因倍之。故二十四銖爲一兩。按金部銖下曰。權十分黍之重也。十分黍有譌。依此則當云十二分粟之重也。許用淮南說。與說苑、律歷志說異。故諸程品皆从禾。度起於十二秒。權起於十二粟。諸程品之字、謂稱以下七篆也。此釋稱从禾之意。倂釋科以下六字从禾之意也。
含稱字的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