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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勒死;吊死: ~杀。 自~。
详细解释
纠错动词
(1) (形声。从糸(
),益声。从糸,与丝绳有关。本义:吊死)(2) 同本义
缢,绞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绞缢必两股辫为之。…缢死必两股为之,以其直悬也,故亦谓之经”
十四年春,孔达缢而死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十四年》
莫敖缢于荒谷。——《左传·桓公十三年》
自缢于庭树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
(3) 又如:缢死(用绳索,布条等套绕颈上挂于高处气绝而死。也称吊死);缢鬼(吊死者的鬼魂)
(4) 用绳子勒颈绝气而死
缢而弑之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
缢即气绝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缢加别械。
(5) 又如:缢杀(勒人之颈使之死)
康熙字典
纠错縊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 康熙筆画:16画,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於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壹計切,𠀤音翳。《說文》經也。《博雅》絞也。《釋名》懸繩曰縊。縊,阨也,阨其頸。《左傳·桓十三年》莫敖縊于荒谷。《註》縊,自經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輈人》不伏其轅,必縊其牛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於賜切,音㱲。義同。
说文解字
纠错说文解字
縊【卷十三】【糸部】
經也。从糸益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夷姜縊。”於賜切
说文解字注
(縊)絞也。絞各本作經。庸人所改也。今正。交部曰。絞、縊也。與此爲轉注。絞縊必㒳股辮爲之。喪服傳曰。喪之絰不摎垂葢不成也。不摎垂、謂不絞也。經本訓從絲爲一股。縊死必㒳股爲之。以其直縣也。故亦謂之經。許解縊必不云經也。左傳曰。若其有罪。絞縊以戮。手部曰。摎、縛殺也。从糸。益聲。於賜切。十六部。春秋傳曰。夷姜縊。桓十六年左傳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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