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纠错(动)〈书〉给;给以:~以重任|投~豺虎。
详细解释
纠错动词
(1) 给与
彼姝者子,何以畀之。——《诗·鄘风·干旄》
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
(2) 又如:畀赋(赋予;给)
康熙字典
纠错畀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 康熙筆画:8画,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畁《集韻》必至切《正韻》浦至切,𠀤音比。《爾雅·釋詁》畀,賜也。《書·洪範》不畀洪範九疇。《傳》畀,與也。《詩·衞風》彼姝者子,何以畀之。《傳》畀,予也。
又人名。楚昭王妹季芉,字畀我。見《左傳·定四年》。《正韻》从田从丌,或从廾,誤。
说文解字
纠错说文解字
畀【卷五】【丌部】
相付與之。約在閣上也。从丌甶聲。必至切
说文解字注
(畀)相付与之約在閣上也。与舊作與。勺部曰。与與予同。予、推予也。與、黨與也。今正。約當作物。古者物相与必有藉。藉卽閣也。故其字从丌。疑此有奪文。當云相付与也。付与之物在閣上从?。祭統曰。夫祭有畀煇胞翟閽者。惠下之道也。畀之爲言與也。能以其餘畀其下者也。此謂上之与下。庋閣而命取之。从丌。聲。、敷勿切。鬼頭也。必至切。十五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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