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纠错(1)(动)口中发出(乐音);依照乐律发出声音:~歌|演~。
(2)(动)大声叫:鸡~三遍。
(3)(名)(~儿)歌曲;唱词:小~。
(4)姓。
详细解释
纠错动词
(1) (形声。从口,昌声。“唱”字经传以“倡”为之。本义:领唱)
(2) 同本义
唱,导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取其唱予和女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注
唱和有应。——《荀子·乐论》
晷漏肃唱。——《文选·左思·魏都赋》
(3) 又如:唱和(唱歌时此唱彼和)
(4) 倡导;发起。后作“倡”
为天下唱,宜多应者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予三十年前所主唱之三民主义、五权宪法,为诸先烈所不惜牺牲生命以争之者。——孙文《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·序》
(5) 又如:唱义(倡导起义);唱谋(率先策划);唱始(倡始;首倡)
(6) 歌唱,吟咏 。如:唱书(说唱演奏小说中的故事。用絃、琴伴奏的,称作唱书);唱诗(吟诗);唱月(对月吟唱)
(7) 表演 。如:唱白脸
(8) 叫,呼 。如:鸡唱三遍;唱晓(鸡鸣报晓);唱好(喝采叫好)
名词
歌曲 。如:唱论(书名。关于戏曲声乐方面的理论)
康熙字典
纠错唱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 康熙筆画:11画,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𪛋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尺亮切,音厰。《說文》導也。《玉篇》禮記曰:一唱而三歎。○按《樂記》今本作倡。
又《廣韻》發歌也。《廣韻》亦作誯。《集韻》亦作昌。
说文解字
纠错说文解字
唱【卷二】【口部】
導也。从口昌聲。尺亮切
说文解字注
(唱)導也。鄭風曰。唱予和女。从口。昌聲。尺亮切。十部。古多以倡字爲之。
唱字组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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