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纠错(名)〈方〉筷子:~子|火~。
详细解释
纠错名词
(1) (形声。从竹,者声。本义:筷子。又作“筯”) 同本义
羹之有菜者用梜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今人或谓箸为梜。”
纣为象箸,而 箕子唏。——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》
停杯投箸不能食。——唐· 李白《行路难》
辍箸叹曰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(2) 又
亦辍箸曰。
(3) 又
独一箸间。
(4) 又如:长箸(较长的筷子);箸长碗短(比喻餐具凌乱不齐);箸筩(盛筷子的竹筒);箸子(筷子)
动词
(1) 通“著”。显明;显示
知命者也,箸是者也。——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
霸者之善箸焉。——《荀子·强国》
致忠信,箸仁义。——《荀子·王霸》
(2) 撰写,写作。后作“著”
箸《论衡》八十五篇,二十余万言。——《后汉书》
及稍定汉诸仪法,皆 叔孙生为太常所论著也。——《史记》
(3) 又如:箸录(记载;记录);箸论(著作,论述);箸撰(撰述;写成的作品)
康熙字典
纠错箸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 康熙筆画:15画,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𣥧《廣韻》遲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遲據切《正韻》治據切,𠀤音宁。匙箸,飯具。《禮·曲禮》飯黍毋以箸。《史記註》箸卽筯也。
又與櫡同。《史記·絳侯世家》景帝召條侯食,獨置大胾,無切肉,又不置櫡。《註》櫡,《漢書》作箸,食所用也。《嶺表錄》南海岸邊沙中生沙箸,一名越王竹,相傳越王棄餘算而生,若細荻,高尺餘,春吐苗,箕心茗骨,靑而且勁。南海人愛其色,以爲酒籌。凡欲採者,須輕步向前拔之,聞行聲,遽縮入沙中不可得。
又《集韻》陟略切《正韻》直略切,𠀤音著。被服也。一曰附也,黏也。《戰國策》智伯曰:兵箸晉陽三年矣。《註》箸,言附其城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𠀤同著。《列子·仲尼篇》形物其箸。《註》形物,猶事理也。事理自明,非我之功也。
又與宁同,門屛閒也。《周語》大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。
说文解字
纠错说文解字
箸【卷五】【竹部】
飯攲也。从竹者聲。陟慮切。又,遟倨切
说文解字注
(箸)飯㩻也。㩻各本作攲。支部攲、持去也。危部㩻、䧢也。㩻者傾側意。箸必傾側用之。故曰飯㩻。宗廟宥座之器曰攲器。古亦當作㩻器也。箸、曲禮謂之梜。假借爲箸落、爲箸明。古無去入之別。字亦不从艸也。从竹。者聲。陟慮切。又遟倨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