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纠错(1)(动)殉葬。
(2)(动)因为维护某种事物或追求某种理想而牺牲生命:~难|以身~职。
详细解释
纠错动词
(1) (形声。从歹(本作歺),旬声。歺(
),剔过肉剩下的骨头,常与“死亡”有关。本义:殉葬;以人从葬)(2) 同本义
殉,用人送死也。——《玉篇》
王缢于芋尹申亥氏。 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。——《左传》
死者用生者之器也,不殆于用殉乎哉。——《礼记·檀弓下》
与城为殉。——清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(3) 又如:殉死;殉葬
(4) 献身或丧生
今世俗之君子,多危身弃生以殉物。——《庄子·让王》
(5) 又如:殉义(为道义而死);殉财(为财而死);殉物(为追求物质利益而死);殉身(为达到某种目的而献身)
(6) 贪,追求
游子殉高位于生前,志士思重名于身后。——晋· 陆机《豪士赋序》
(7) 又如:殉私(谋求私利);殉业(专心致志于学业或功业)
(8) 祈求 。如:殉吉(祈求吉祥)
(9) 随;跟从
将复之,恐不能胜,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。——《孟子》。赵岐注:“殉,从也。”
(10) 又如:殉没(舍身以追随死者);殉义(遵从道义)
名词
从葬的人
天子杀殉,众者数百,寡者数十。——《墨子》
康熙字典
纠错殉【辰集下】【歹部】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辭閏切《集韻》徐閏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閏切,𠀤音徇。《玉篇》用人送死也。《禮·檀弓》子亢曰:以殉葬,非禮也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秦伯任好卒,以子車氏之三子爲殉。國人哀之,爲之賦《黃鳥》。
又營也,求也。《書·伊訓》殉于貨色。《傳》殉,求也。正義曰:殉者,心循其事,是貪求之意,故爲求。《前漢·李陵傳》殉國家之急。《註》師古曰:殉,營也。一曰從也。
又《班固·幽通賦》豈余身之足殉兮,違世業之可懷。《項岱註》亦訓營。
又凡以身從物皆曰殉。《莊子·騈拇篇》小人則以身殉利,士則以身殉名,天下盡殉也。彼所殉仁義也,則俗謂之君子。所殉貨財也,則俗謂之小人。
又《集韻》松倫切,音旬。義同。《書·伊訓》殉于貨色。徐邈讀。
又《集韻》余絹切,音蝝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