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杀勿论
- 结构 复杂式成语
- 感情 中性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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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gé shā wù lùn 怎么读
注音: ㄍㄜˊ ㄕㄚ ㄨˋ ㄌㄨㄣˋ
繁体:格殺勿論
感情 中性成语
格杀勿论的意思
解释:
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出处:
清 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语法:
格杀勿论复杂式;作谓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示例:
如有白拒捕等事,格杀勿论。(《负曝闲谈》第三回)
英语:
kill on the spot with no other admittance
日语:
切り捨(す)て御免(ごめん)
其他:
<法>tuer indistinctement tous ceux qui résistent
近义词:
格杀无论
格杀勿论的出处
诸卿皆老傭也。今日设君臣之礼,反更殽乱,儿戏尚不如此,皆可格杀。
-----南朝宋·范晔·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
格杀勿论的典故
此典出自《后汉书·董宣传》:“叱奴下车,因格杀之。” 东汉初年,洛阳令董宣刚直不阿,不畏权贵。有一次,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了人,但这个家奴却依仗着湖阳公主的势力,逍遥法外。董宣决定对这个家奴依法惩处。一天,这个家奴跟随湖阳公主外出,董宣知道后,立即带人前去捉拿。赶到公主的车驾旁边,董宣上前勒住马缰绳,当面指出公主窝藏杀人罪犯是不正确的,同时大声斥骂那个杀人凶手,并让衙役把他拉下车来,当场杀死了。 董宣杀了公主的家奴,公主在皇帝面前告了他。刘秀立即召董宣进宫,并让内侍拿着鞭子要当着公主的面责打他。董宣说:“没必要打,让我把话说完,我情愿一死。陛下是中兴之王,一向注重德行。如今纵容公主的奴仆乱杀无辜,还能够治理天下吗?没必要打我,我自杀就行了。”说着,董宣挺着脑袋向柱子上撞去,头都撞破了。汉光武帝叫内侍把董宣拉住,说:“你向公主磕个头,道个歉吧!”谁知董宣宁肯杀头,不肯低头。光武帝非常佩服董宣的刚直不阿,笑着把他送出宫去,并赏了他三十万钱。从此,董宣不怕豪门贵族的举动震动了洛阳,人们都称他为“强项令”。